無業民眾不埋單,投保人數銳減近17萬

沒繳國民年金 小心3大損失

撰文者:林淑玲

「有工作保勞保,沒工作保國民年金!」對這句政令口號,許多無業的人似乎不太埋單,據內政部社會司統計,自國民年金開辦近2年來,投保人數比一開辦時減少了近17萬人之多。

國保開辦以來,投保人數已減少近17萬人

國保開辦以來,投保人數已減少近17萬人


名詞解釋_國民年金 [ 隱藏 ]
於2008年10月正式開辦。是將25歲以上、未滿65歲,且未參加軍、公教、勞、農保約計470萬的國民納入社會安全網,讓這群人在老年、身心障礙甚至死亡時,被保險人及其遺屬能獲得適足的基本經濟生活保障。


很多人不想繳國民年金,一來是嫌保障項目和給付比勞保少很多,二來是怕國民年金會破產。可是,在大家質疑國民年金的效益時,知名的經濟學家馬凱卻鼓勵他的太太投保,而身為國內少數精算師的專精企管公司總經理葉崇琦,更是逢人就力勸一定要繳國民年金。

到底這兩位數字專家發現了什麼好處?

你繳6元,政府出4元 領時可拿回10元

由於國民年金是在保障經濟弱勢族群,所以在保費設計上,政府負擔比重達40%,投保民眾則負擔60%。而保障的內容則包括老年年金、身心障礙年金、遺屬年金、喪葬給付。馬凱說:「這等於是我們繳6元,政府負擔4元,最後要領時卻可以拿回10元,對老年生活有保障,為什麼不繳?」

所以一直是家庭主婦、無法享有社會保險保障的馬太太,在國民年金一開辦,就持續投保至今,好為自己儲備一筆退休金。

且國民年金跟勞保年金一樣,都是繳愈久、領愈多,而且領到老,絕不是大家認知中只能月領3,000元。如果投保年資超過26年,每月領取金額為5,000元~6,000元。若投保年資達40年,每個月可領近9,000元。

葉崇琦用最極端的例子推算,若連續投保國年民金40年,所繳保費為51萬5,082元,如果從65歲開始請領、平均餘命17年,則可領取183萬3,062元,幾乎領回3.5倍的錢,難怪葉崇琦會說:「這是一件很划算的投資,如果你有能力,一定要去繳。」

 

勞保、國民年金 投保年資可合併計算

雖然勞保和國民年金是分開計算年資,但有工作時參加勞保累計勞保年資,沒工作而無法加入勞保的期間,則參加國民年金以累計國保年資,等到滿65歲要領老年給付時,兩項保險的投保年資就可以合併計算來發給老年年金,而且都是活到老、領到老。

所以,如果你的勞保年資沒有辦法累計到15年,本來只能領勞保一次金,但若投保國民年金,則投保國民年金的年資與勞保年資加總滿15年,就可以在滿65歲時同時請領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了。

不過要注意的是,勞保年金規定,若在勞保年金實施後,年資超過15年、已去領取老年給付一次金的人,就不能再加入國民年金。但只要沒有領取老年給付,就不受限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未滿65歲、已符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人,只要暫時不領勞保老年給付,都可以加入國民年金,同樣可以領到兩份年金。

其實,國民年金每月674元的保費,對於多數人來說負擔不算太重。就算真的繳不起,政府也有提供救濟管道,難怪葉崇琦直呼:「如果不繳保費,會有損失!」他分析,會有以下3大損失:

1. 若無業的人不繳國民年金,則有謀生能力的配偶就會受罰,罰金為3,000~1萬5,000元。

2. 若有欠繳費用且欠繳時間在10年以內,可以申請補繳,但要另外補繳利息(編按:利息以郵局的定存利率為基準點計算),保險年資仍然可以列入計算。但若超過10年,則10年的部分,就不得請求補繳,保險年資亦不得併計。

3. 有中斷、停繳費用期間,其保險年資不計入,且日後計算國民年金給付時,不得選用有基本保障的A式。

國民年金恐破產? 經濟學家:言之過早

對於許多人因擔心國民年金會破產而不願投保,兩位專家都認為不必太擔憂。馬凱以各國舉債程度比較,「日本國債幾乎是GDP的2倍,美國約1倍,而台灣舉債並未到達現行法定前3年GNP(國民生產毛額)40%的上限,我們算穩健,財務問題並不嚴重。」

 

再從國民年金的財源來看,葉崇琦分析,依「國民年金法」第45、第47條規定,國民年金財源除了民眾所繳的保費之外,政府應負擔的款項來源包括公益彩券盈餘、調增營業稅以及國保基金投資收益,當這些財源都無法支應時,才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。在財源多元下,需要動用國庫來出錢補助國民年金的機率很低,國民年金要破產也就言之過早了。

【專家小叮嚀】專精企管總經理葉崇琦:
假勞工違法投保當心兩頭空


勞保的給付項目和金額比國民年金多,以老年年金為例,參加國民年金,只領3,000~8,986元之間,勞保年金則普遍高於此數字,所以很多無業民眾,都會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保,而不願投保國民年金。

由於這一做法會造成勞保財務基金不當虧損,侵害合法被保險人權益,勞保局從2009年開始,積極查核職業工會的被保險人資格,光在去年就有4,000人被查出,不但取消其勞保資格,已繳交的保費也不退還,同時要求補繳國民年金保費。因而用此方法,可能會得不償失。

延伸閱讀:無力繳交國民年金保費時,怎麼辦?

情況1》失業或一時繳不出保費者
如所欠繳保險費月數累計達8個月以上,且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總額合計新台幣50萬元以下,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。

情況2》屬於低收入戶者
可向政府提出申請,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。

情況3》屬於中低收入戶等家庭收入較低者
記得要向政府申請,僅須負擔30%或45%的保費。

情況4》身心障礙者
政府會依障礙程度,讓你免繳保費或只要負擔30%或45%的保費。
 
試算範例1:失業沒有繼續工作,就轉入國保,退休時可領多少錢?

假設今年55歲的王先生,勞保年資為25年,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4,750元:

60歲時開始領取勞保老年年金:
勞保老年年金=平均月投保薪資×投保年資×1.55%
→每月:34,750元×25年×1.55%=13,466元

65歲時每月可領雙年金:
國保老年年金=月投保薪資17,280元×1.3%×投保年資
→17,280元×1.3%×5年=1,123元 (註:(1)因60歲開始領勞保老年年金,不得再參加國保,因此國保年資只有5年(2)因有勞保老年年金,國保以無3,000元保障的B式計算)
→每月:13,466+1,123=14,589元

可是若王先生放棄繳交國民年金,每月僅有13,466元勞保年金可領

試算範例2》持續繳保費vs.未持續繳保費

王小姐在40歲時失業,已符合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資格,投保金額一律是17,280元:

符合資格就持續繳費→從40歲就開始繳國民年金,一直繳到65歲

適用A式計算每月可領年金:
【公式】(月投保薪資×投保年資×0.65%)+3,000元
=(17,280×15×0.65%)+3,000
= 4,685

符合資格後,未能持續繳費→ 一開始沒繳費,拖到50歲才繳,一直繳到65歲

適用B式計算每月可領年金:
【公式】(月投保薪資×投保年資×1.3%)
=17,280×15×1.3%
=3,370
 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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